1. 由法人代表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,到丢失地点所辖的派出所报案
2. 持报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,在市级以上每日公开发行的报纸上做登报声明声明,公章作废
3. 企业出具的刻章证明,法人授权委托书,办理好新刻印章登记后,在公安局治安科的指导下新刻章